
能源间接排放是企业温室气体核算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审核中对数据质量要求较高的模块。计算过程中的细节偏差,往往会导致排放清单失真,进而影响目标设定的科学性与审核通过率。厘清计算核心要点,是企业做好范围 2 排放核算的基础。
核算边界与排放源的精准界定
准确划定核算边界是能源间接排放计算的前提,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要求范围 2 排放需实现全口径覆盖,不得随意排除纳入运营控制边界内的能源消耗。企业需要将所有自有、租赁或实际控制的运营场所产生的外购能源消耗全部纳入核算,涵盖外购电力、外购蒸汽、外购热力与外购制冷四大类核心排放源,不能仅统计主生产厂区的用电用能,遗漏办公区、配套设施、外包运营场地的能源消耗。
边界界定需与企业整体温室气体核算的组织边界保持一致,遵循运营控制权法的划分原则,避免出现范围 1 与范围 2 边界交叉或空白的问题。对于存在多个生产基地、跨区域布局的企业,需按属地分别统计各场地的能源消耗数据,再统一汇总形成完整的范围 2 排放清单,确保核算范围与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的边界要求对齐。
核算方法的统一选择与规范应用
能源间接排放存在位置基准法与市场基准法两种主流核算方式,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明确要求,企业在目标设定与后续进度追踪中必须固定使用同一种方法,不得在基准年与考核年度之间随意切换。这一规则是为了保障目标进度追踪的连贯性,也是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审核中重点核查的内容。位置基准法基于消费所在地的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计算,能够反映区域电网的实际排放水平,数据获取难度较低,适合暂未开展低碳能源采购的企业。
市场基准法则基于企业实际采购的能源产品属性计算,可体现绿电采购、电力购买协议等低碳能源策略的减排效果。采用该方法时,企业需确保所使用的能源属性凭证符合质量标准,满足地理匹配、时间匹配的基本要求,不得使用来源、地域不明确的凭证进行排放抵扣。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认可市场基准法的核算结果作为目标追踪依据,但要求企业同步披露两种方法的计算数据,保证核算透明度。
排放因子的匹配性与时效性把控
排放因子的选择直接决定计算结果的准确性,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要求排放因子需与能源类型、消费区域、时间周期形成对应,优先选用针对性更强的因子数据。对于外购电力,应优先使用企业用电所属电网区域的官方发布排放因子,不得直接套用全国平均因子或跨区域因子,避免因区域电网结构差异导致结果偏差。不符合匹配要求的因子数据,会被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判定为数据质量不达标。
对于外购蒸汽、热力与制冷,优先采用能源供应商提供的实测排放因子;若无法获取供应商数据,再选用对应区域的行业通用因子进行估算。同时需保持基准年与后续年度因子来源的一致性,若因子发布机构更新了数据口径,需同步对基准年数据进行回溯调整,确保不同年份的排放数据具备可比性,避免因因子口径变动干扰目标进度核算。
数据口径与追踪的一致性原则
能源消耗数据的统计口径需保持统一,企业需以实际计量的能源账单数据为基础,不得使用估算值或理论值替代实际消耗数据。对于存在季节性生产、产能波动的企业,需完整统计全周期的能源消耗数据,不能以部分时段的数据推算全年。这也是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对排放数据可追溯性的核心要求。
若核算周期内企业出现产能调整、场地增减等边界变动,需及时对排放数据进行边界调整说明,确保基准年与考核年的统计口径对齐。对于采用市场基准法的企业,还需做好能源属性凭证的台账管理,确保凭证对应的能源消耗量与实际消费数据一一对应,避免重复计算减排量,保障核算结果符合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的审核标准。
整体而言,能源间接排放计算的核心在于边界完整、方法统一、因子精准、口径一致。企业对照上述要点梳理核算流程,能够有效降低数据偏差,提升排放清单的合规性,为后续的目标设定与提交审核筑牢数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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