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P范围3供应链排放披露方法

CDP范围3供应链排放披露方法

碳信息披露项目(CDP)范围 3 供应链排放是企业全价值链排放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 2025 版披露要求中升级最显著的部分。本文将从核心界定、数据收集、核算披露、质量控制四个维度,详解碳信息披露项目(CDP)范围 3 供应链排放的规范披露方法与实操要点。


一、碳信息披露项目(CDP)范围 3 供应链排放的核心界定

碳信息披露项目(CDP)明确范围 3 供应链排放主要涵盖上游采购、运输仓储、生产加工等环节产生的间接排放,是企业无法直接控制但对总排放影响最大的部分。2025 版指南要求企业采用 “重要性原则” 识别核心供应链排放源,优先覆盖占采购额比例较高或排放强度较大的品类。碳信息披露项目(CDP)强调供应链边界需与企业采购范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排除任何具有实质性影响的供应商或采购品类,同时需明确区分一级供应商与二级及以上供应商的排放责任。


二、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供应链排放数据收集方法

针对不同层级的供应商,碳信息披露项目(CDP)制定了分层级的数据收集要求。对于一级核心供应商,企业应优先通过标准化数据模板直接收集其范围 1 和范围 2 排放数据,鼓励供应商同步提供产品级碳足迹信息。对于二级及以上供应商,若无法直接获取数据,可采用行业平均排放因子结合采购量进行估算,但需在报告中明确说明估算依据。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不推荐仅使用基于支出的估算方法,要求企业逐步提高实测数据的占比,建立长期的供应商数据收集机制。


三、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供应链排放核算与披露要求

碳信息披露项目(CDP)要求企业严格遵循《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进行供应链排放核算,统一使用全球变暖潜能值进行温室气体换算。核算过程中需按采购品类、供应商层级分类统计,明确标注每个类别的数据来源与核算方法。2025 版指南新增了供应链排放强度披露要求,企业需计算单位采购额或单位产品的供应链排放强度,并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碳信息披露项目(CDP)还要求企业披露供应链减排举措,包括绿色采购标准、供应商碳管理计划、低碳技术合作等内容,体现企业对供应链减排的实际管控能力。


四、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供应链披露的质量控制要点

碳信息披露项目(CDP)高度重视供应链排放数据的质量与可追溯性。企业需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对供应商提供的数据进行交叉验证,重点核查排放因子的选取是否合理、核算过程是否规范。若因供应商数据缺失采用估算方法,需详细说明估算的假设条件与不确定性范围。碳信息披露项目(CDP)要求企业在不同报告周期保持核算方法的一致性,若因标准更新或业务变化需调整,需在报告中明确说明调整原因及对数据的影响。同时,企业需留存所有与供应链排放相关的支撑文件,包括供应商数据提交表、核算过程记录、采购合同等,确保数据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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