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供应链合规管理中,责任商业联盟(RBA,即前电子行业公民联盟[EICC])劳工模块是核心审查维度之一。本文聚焦该模块关键合规要点,为企业快速自查、规避风险提供清晰指引,内容均依据RBA 8.0版行为准则及2025年最新VAP标准梳理。
一、核心合规要点梳理
(一)禁止强迫劳动
严禁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包括债役劳动、非自愿监狱劳动、人口贩卖等。企业需以员工母语或可理解的语言提供书面雇佣协议,明确雇佣条款,海外移民员工需在离境前获取协议,入境后除非符合当地法律且条款更优,否则不得变更。员工有权自愿离职,合理通知后不应受处罚,企业不得扣留、销毁员工身份证件,也不得要求员工支付招聘相关费用,已支付的需全额退还。
(二)未成年员工保护
严格禁止使用童工,童工界定以未满15岁、未完成义务教育年龄、当地最低就业年龄三者中最高者为准。未满18岁的未成年员工不得从事高危工作及夜班、加班。企业需建立完善的年龄核查机制,妥善保管学生工记录,严格审核教育合作方,为学生工提供必要支持与培训;无当地法律规定时,学生工、实习生薪酬应不低于同类初级员工水平,发现童工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工作时间合规
工作时长需符合当地法律上限,每周累计工作时间(含加班)不得超过60小时,紧急或特殊情况除外。所有加班必须基于员工自愿,严禁强制加班,同时需保障员工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休息权利不得被剥夺或变相限制。
(四)工资与福利保障
薪酬支付需完全符合当地最低工资、加班费、法定福利等相关法律要求,遵循同工同酬原则。加班费标准需高于正常时薪,严禁以扣减工资作为纪律处分手段。每个薪资周期需及时向员工提供清晰的工资单,明确薪酬构成及核算依据,确保薪酬透明可核查;临时工、派遣工、外包工的雇佣与薪酬发放也需严格遵守当地法律规定。
(五)反歧视与人道待遇
营造无骚扰、无歧视的工作环境,禁止因种族、肤色、性别、年龄、宗教、残疾、婚姻状况等因素在招聘、薪酬、晋升、培训等环节实施歧视。严禁对员工实施暴力、性骚扰、体罚、公开羞辱等非人道待遇,相关纪律政策需明确且向全体员工公示。应为员工宗教活动提供合理便利,为残疾员工配备必要设施,不得强制员工接受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
(六)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
尊重员工自由组建和加入工会、参与集体谈判及和平集会的权利,同时也尊重员工拒绝此类活动的权利。员工或其代表可就工作条件、管理方式等问题与管理层公开沟通,无需担心报复或歧视。若当地法律限制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需允许员工通过其他合法形式选举代表,保障员工诉求表达渠道畅通。
二、通用合规原则
RBA劳工模块合规以“最严格标准”为核心原则,当当地法律、RBA准则存在差异时,需优先遵循要求更严格的条款。企业需将合规要求融入内部政策与流程,覆盖直接及间接供应商的所有员工类型,包括临时工、移民工、合同工等,同时建立完善的记录留存制度,确保合规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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