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1/2/3排放核算雷区:GHG Protocol新规详解

范围1/2/3排放核算雷区:GHG Protocol新规详解

在碳排放核算领域,GHG Protocol 作为全球广泛遵循的标准,其新规对企业范围 1、2、3 的排放核算有着关键影响。准确把握新规,避开核算雷区,是企业精准披露碳排放信息的重要前提。


范围 1 排放核算:直接排放源不可遗漏

范围 1 排放源自企业自身直接控制的排放源,像企业内部的锅炉、窑炉等固定燃烧设备,厂内运输的车辆,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排放,如化工生产里的化学反应排放、水泥制造中的碳酸盐分解排放等。新规之下,企业务必对所有直接排放源进行无死角清查,哪怕是小型的实验设备、应急发电机,都不能在核算中遗漏。

核算时,要依据最新的 GHG Protocol 规定,对燃料燃烧排放,精准测量燃料使用量,并采用官方认可的最新排放因子,注意不同燃料排放因子单位的准确性,比如热量单位不能混淆。对于工艺过程排放,要紧跟行业特定的核算细则,清晰界定排放流程与计算方法。


范围 2 排放核算:电力及能源间接排放需精准

范围 2 排放聚焦于企业外购电力、热力、蒸汽或冷气所产生的间接排放。新规对这部分核算要求更为精细,在获取电力等能源购入量数据时,要确保数据来源可靠,比如从正规的能源供应发票、准确的电表读数等获取。

计算排放时,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的选择至关重要,需使用权威机构,如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数据。若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在核算中要严格按照新规要求,清晰区分不同类型电力的来源与使用情况,准确反映绿色电力对降低排放的贡献。要注意,企业自身发电自用部分的燃料燃烧排放应归入范围 1,不能与范围 2 混淆。


范围 3 排放核算:价值链排放的识别与量化

范围 3 排放涵盖企业上下游供应链等其他间接排放,包括员工通勤、原材料采购运输、产品使用与处置等环节的排放。尽管目前并非所有企业强制要求核算范围 3 排放,但随着环保要求提升,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新规指导企业优先识别对自身业务影响重大且具备一定可控性的范围 3 排放类别。在识别过程中,要深入梳理供应链,明确主要的排放产生环节。量化排放时,由于数据收集难度较大,企业需建立有效的数据收集机制,与供应商、客户等沟通协作,获取相关排放数据。若数据缺失,应采用保守性原则估算,并详细记录估算依据与过程,切不可随意编造数据。例如,在核算员工通勤排放时,可依据员工出行方式占比、不同交通方式的排放因子等信息进行合理估算。

在依据 GHG Protocol 新规进行范围 1、2、3 排放核算时,企业只有严格遵循规则,精准识别排放源,准确收集数据,科学选择排放因子,才能避开核算雷区,提供可靠、准确的碳排放核算结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决策与对外披露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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